輕質墻板設備,智能建筑墻材生產線,自動化程度高、穩定性強、生產效率高,技術先進,降低了制品成本,提高了制品質量和生產效率,是目前先進的輕質隔墻板機械化生產線。
發布日期:2020-11-10瀏覽次數:次
(一)加強組織領導
完善由國家發展委牽頭,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墻體材料革新工作協調機制,指導和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工作。各級地方要將墻體材料革新工作列入工作的議事日程,制定發展規劃,并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,研究制定墻體材料革新的發展目標、政策措施等,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。各地墻體材料革新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的組織領導,健全機構,落實責任,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,完善考核機制。
(二)完善政策措施
貫徹落實《循環經濟法》的有關要求,研究制定新型墻體材料發展的法規政策,依法“禁實”,依法“推新”的步伐,依法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工作。適時修訂《新型墻體材料目錄》,優化產業結構。制定和完善新型墻體材料產業發展的有關財稅激勵政策,研究取用粘土資源燒磚課以較高資源稅的政策。逐步拓寬財政、金融、投資支持渠道,加大對新型墻體材料發展的支持力度。各地要完善墻體材料革新的相關配套政策。
(三)強化技術支撐
鼓勵產學研、生產應用的結合,加強共性和關鍵性技術的研發,組織引進、消化、吸收國外先進技術,研究、開發科技含量高、利廢效果好、節能效果顯著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型墻體材料生產技術和裝備。加大科技研發投入,支持骨干企業設立技術研發,提高科技創新能力,先進裝備生產的國產化。
(四)健全標準體系
進一步加強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標準體系建設,完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標準,提高標準的技術水平,研究制定多功能復合新型墻體材料技術標準。完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應用的技術標準、規程和圖集,滿足綠色節能建筑設計、施工對新型墻體材料提出的更高要求,新材料、新技術、新工藝的推廣應用,拓寬新型墻體材料應用范圍。
(五)加強監督管理
加強對粘土磚生產用地的監督管理,要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循環經濟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,嚴格控制粘土磚生產企業取土范圍和規模,嚴禁占用耕地建窯或擅自在耕地上取土;加強對墻體材料生產企業的監管,規范新型墻體材料的認定管理,加大監督檢查力度,對無照生產經營、銷售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產品的行為,要堅決依法嚴肅處理;加強對墻體材料生產企業的環境監督執法,依法處罰污染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;依據有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,嚴格監督墻體材料生產企業的銷售行為,禁止質量未達標的墻體材料產品出廠銷售。
(六)加強交流合作
研究相關措施,各地墻體材料革新工作在管理、標準、檢測、應用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,充分發揮協會的作用。開展新型墻體材料國際技術交流,與相關國際組織和國家建立合作機制,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,不斷拓展新型墻體材料國際合作的領域和范圍。
(七)加大宣傳力度
進一步加大對墻體材料革新的宣傳力度,充分發揮廣播、電視、報刊等新聞媒體的導向作用,大力宣傳墻體材料革新有關的政策、法規和措施,普及新型墻體材料相關知識,宣傳新型墻體材料節約能源資源,保護耕地和環境,維護權益的重要性和迫切性,宣傳新型墻體材料優越性能、種類、標準、特點和正確的使用方法。推動全社會都來關心、關注和支持墻體材料革新工作,努力營造墻體材料革新工作良好的社會氛圍。